乐居江门讯 补偿超800万!棠下镇新昌村征地啦!
因城镇建设需要,近日,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发布公示,拟征收位于棠下镇新昌村的集体土地。
拟征收土地涉及的权属
棠下镇新昌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征地面积:约35亩
2.3272公顷(折合34.908亩,其中耕地0.0012公顷、林地0.6509公顷、建设用地1.6751公顷),实际地类及面积以项目最终征地核实为准。
征地大概位置
补偿金额:约821万
被征地农民的安置途径为货币补偿、留用地安置和按规定为被征地农民购买社会养老保险。
其中,补偿标准为:耕地180万元/公顷、林地180万元/公顷、养殖水面180万元/公顷、建设用地420万元/公顷(待蓬江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颁布后按新标准执行,存在差额的落实差额补偿)。
据统计,本次征地补偿金额为820.92万元。
补偿登记办法
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持权属证明材料于2020年6月18日前到棠下镇新昌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
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后,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抢栽抢种的作物或抢建和违章的建筑物,不列入青苗和附着物的补偿范围,必须无条件清理和拆除,其费用由当事人负责,并追究当事人相关法律责任。
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已按补偿方案领取征用土地补偿费用后,仍拒不在征地协议上签字、盖章或拒不搬迁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来源:江门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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