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江门讯 8984.9万!江门棠下镇5条村拟征地,共约32公顷(32万㎡)!
6月10日,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因城镇建设需要,拟征收位于棠下镇迳口村、罗江村、石头村、桐井村、乐溪村的集体土地。
征地的权属及补偿情况如下:
拟征收土地涉及的权属、范围
1、棠下镇迳口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9.0248公顷(折合135.3720亩,其中:园地0.4347公顷,林地1.8327公顷,养殖水面2.5585公顷,其他农用地0.1915公顷,建设用地3.9840公顷,未利用地0.0234公顷)。
2、棠下镇罗江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5.1516公顷(折合77.2740亩,其中:林地0.0001公顷,养殖水面0.3226公顷,建设用地4.7480公顷,未利用地0.0809公顷)。
3、棠下镇石头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0.5891公顷(折合8.8365亩,其中:建设用地0.5891公顷)。
4、棠下镇桐井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11.3095公顷(折合169.6425亩,其中:耕地2.1193公顷,养殖水面3.2648公顷,其他农用地2.2986公顷,建设用地3.6011公顷,未利用地0.0257公顷)。
5、棠下镇乐溪经济联合社0.5719公顷(折合8.5785亩,其中:养殖水面0.1601公顷,其他农用地0.3043公顷,建设用地0.1075公顷)。
6、棠下镇乐溪乐一经济合作社1.0459公顷(折合15.6885亩,其中:养殖水面0.7583公顷,其他农用地0.0018公顷,建设用地0.2637公顷,未利用地0.0221公顷)。
7、棠下镇乐溪乐二经济合作社0.1582公顷(折合2.3730亩,其中:养殖水面0.0581公顷,其他农用地0.0007公顷,建设用地0.0994公顷)。
8、棠下镇乐溪乐三经济合作社0.6224公顷(折合9.3360亩,其中:耕地0.0049公顷,养殖水面0.5510公顷,其他农用地0.0664公顷,未利用地0.0001公顷)。
9、棠下镇乐溪乐四经济合作社3.5797公顷(折合53.6955亩,其中:耕地0.2422公顷,养殖水面2.9234公顷,其他农用地0.4095公顷,建设用地0.0046公顷)。
以上土地涉及的实际地类及面积以项目最终征地核实为准。地类数据来源为2018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具体位置详见下图(建议横屏查看)
征地位置
征收地补偿标准
耕地180万元/公顷、园地180万元/公顷、林地180万元/公顷、养殖水面180万元/公顷、其他农用地180万元/公顷、建设用地420万元/公顷、未利用地参照农用地标准180万元/公顷(待蓬江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颁布后按新标准执行,存在差额的落实差额补偿)。
村民安置途径
被征地农民的安置途径为货币补偿、留用地安置和按规定为被征地农民购买社会养老保险。
补偿登记办法
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持权属证明材料于2020年7月9日前到棠下镇迳口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棠下镇罗江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棠下镇石头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棠下镇桐井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棠下镇乐溪经济联合社、棠下镇乐溪乐一经济合作社、棠下镇乐溪乐二经济合作社、棠下镇乐溪乐三经济合作社、棠下镇乐溪乐四经济合作社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
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后,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抢栽抢种的作物或抢建和违章的建筑物,不列入青苗和附着物的补偿范围,必须无条件清理和拆除,其费用由当事人负责,并追究当事人相关法律责任。
信息来源;江门市自然资源局;江门乐居整合,转载请备注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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