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乐居网 资讯中心 政策解读

正文

新增28.81万套!引大户型住房!江门住房供应目标出炉!5年后将..
来源:新浪乐居2021-06-07 10:39:58
摘要
江门住房供应目标出炉!

  乐居江门讯 近日,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江门市“十四五”住房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25年。

  “十四五”期间,江门市力争新增供应各类住房28.81万套。其中,新增供应商品住房28万套;新增供应保障性住房4700套(户),包括公共租赁住房2900套、保障性租赁住房400套、共有产权住房400套、新增发放租赁补贴1000户;新增供应人才住房3400套。

  “十四五”期间江门市住房供应目标解释说明:一是根据规划期内常住人口增长、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增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结婚登记对数、小学入学人数、“十三五”期间新建商品住房供应和成交量等数据,综合预测“十四五”期间新建商品住房需求量约为30万套。二是截至2020年年底,我市新建商品住房待售套数约7.09万套,商品住房库存消化周期约14.1个月,为降低库存去化周期至较为合理的区间,将“十四五”期间新建商品住房供应目标设定为略少于需求量,具有较强科学性、合理性。三是根据2020年底《江门市住房保障现状和需求调查》,结合需求严格测算保障体系内各类住房需求总量,按需供给。

  蓬江区力争新增5万套

  “十四五”期间,蓬江区力争新增供应各类住房5.002万套。其中,新建商品住房4.9万套;公租房200套、保障性租赁住房100套、共有产权住房100套、新增发放租赁补贴220户、新增供应人才住房400套。

  有计划筹建公租房,重点在环市街道群众社区、丽苑社区范围内布局,鼓励通过货币补贴解决潜在保障需求。

  重点在滨江新城布局共有产权住房和人才住房,重点在江门人才岛内布局人才住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

  江海区争新增2.9万套

  “十四五”期间,江海区力争新增供应各类住房2.9万套。其中,新建商品住房2.8万套;公租房400套、保障性租赁住房100套、共有产权住房100套、新增发放租赁补贴130户、新增供应人才住房500套。

  重点在外海街道、礼乐街道布局公租房、共有产权住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

  在高新技术开发区附近布局人才住房,促进人才职住平衡。

  新会区争新增4.7万套

  “十四五”期间,新会区力争新增供应各类住房4.7万套。其中,新建商品住房4.5万套;公租房1000套、保障性租赁住房100套、共有产权住房100套、新增发放租赁补贴350户、新增供应人才住房800套。

  重点在城东社区、城西社区和枢纽新城范围内选址,全面提升保障性住房供给水平和空间覆盖范围。

  重点在银湖湾滨海新区、珠西新材料集聚区附近探索发展人才公寓、蓝领公寓和保障性租赁住房。

 台山市争新增4.5万套

  “十四五”期间,台山市力争新增供应各类住房4.53万套。其中,新建商品住房4.5万套;公租房200套、新增发放租赁补贴100户。

  引导市场发展“户型适合、总价较低”的新建商品住房。

  鼓励在大广海湾工业园附近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公寓和蓝领公寓等租赁住房产品。

  开平市争新增4万套

  “十四五”期间,开平市力争新增供应各类住房4.01万套。其中,新建商品住房3.9万套;公租房400套、新增发放租赁补贴100户、新增供应人才住房600套。

  鼓励发展养老地产、旅游地产等新型住房产品。

  鹤山市争新增5.3万套

  “十四五”期间,鹤山市力争新增供应各类住房5.31万套。其中,新建商品住房5.2万套;公租房200套、保障性租赁住房100套、共有产权住房100套、新增供应人才住房700套。

  充分利用良好的自然环境优势和靠近广佛都市圈的区位优势,发展高端改善型住房产品

  恩平市争新增2.3万套

  “十四五”期间,恩平市力争新增供应各类住房2.3万套。其中,新建商品住房2.2万套;公租房500套、新增发放租赁补贴100户、新增供应人才住房400套。

  鼓励市场供给“户型完整、总价较低”的新建商品住房。

  重点发展高端旅游地产。

  其他重点规划

  加大中大户型的住房

  市区要充分尊重居民改善型住房需求,引导市场供给一定比例的“大户型、高品质”住房,引入湾区优质教育、医疗资源,提升公共服务能级,形成湾区高品质居住名片。各市要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趋势,引导市场加大“中大户型、配套优质”的住房,改变以往“强住房、弱配套”的开发模式,保障农民进城住有宜居。

  加强商品住房销售管理

  加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管理,完善价格管理机制,针对热点片区实行价格备案指导,引导市场理性交易。

  创新住房销售模式,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融合“5G”和“VR”技术完善线上看房体验,优化房屋网签备案流程,推进购房资格智能核验,实现“不见面”网签、网签即时备案。

  进一步推进房地产市场监测预警

  进一步推进房地产市场监测工作,针对新建商品住房价格、二手住房价格等核心指标,土地、信贷、住房供应销售等参考指标,建立日常监测、月度分析制度,针对市场异动及时预警并处理,确保市场平稳。

  扩大公租房保障覆盖范围

  缓解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居民住房困难问题。促进住房保障水平与人民生活水平相匹配,争取在合理的轮候期限内,为住房困难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居民提供保障。

  探索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

  建立健全试点政策,加强在人口流入集中、住房供需矛盾突出的区域布局试点项目。

  以东部三区一市为试点区域,在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鹤山市分别开展至少1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和1处共有产权住房项目试点,各个试点项目套数不低于100套

  其中: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小户型住房为主,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面向城镇无房新市民、青年人供应,租金水平一般低于同地段、同品质的市场租赁住房租金。

  共有产权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以90平方米以下户型为主),面向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城镇无房家庭供应,承购人的产权份额为共有产权住房销售价格占评估价格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其余部分为政府产权份额。

  适度发展人才住房

  增加租赁型人才住房和产权型人才住房供应,租赁型人才住房主要通过住宅用地招拍挂、城市更新项目配建或统租改造等方式筹建,产权型人才住房主要通过住宅用地招拍挂或城市更新项目配建。

  制定人才住房分配标准,各市(区)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和人才引进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大对人才的支持力度,为各类人才提供优惠购房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人才通过领取人才补贴在市场上解决住房问题。

  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

  提升公积金服务效能。推动公积金管理使用模式更加适应市场需求,推行更多公积金服务事项线上办理、秒批办理,更加便民便企。

  做好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工作

  科学编制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和年度改造计划,有序组织实施,积极推进启明里(二期)、仁美里、兰苑等试点项目,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扎实做好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试点,为全省探索“江门经验”。

  制定商品住房全装修标准

  构建商品住房装修标准体系,提高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制定控制室内装修污染的实施细则,鼓励实现绿色技术更新、绿色材料使用。

  加大装配化装修推广力度,开展装配化装修试点示范工程建设。

  加强室内装饰装修污染治理,形成动态监管机制。

  加强材料和家具污染控制,加强装饰装修材料生产企业和销售市场管理,在源头上杜绝污染,推进住房装饰高品质发展。

  强化个人住房贷款管理

  严格收入认定标准,严格执行偿债收入比例,建立以个人全部债务为基础的统一授信制度。严格审查购房资金来源、监控消费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资金去向,严防居民挪用消费贷和其他贷款用于购房。禁止非银行金融机构向个人提供购房贷款。

  来源: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重要提示:本页面内容,旨在为满足广大用户的信息需求而采集提供,并非广告服务性信息。页面所载内容不代表本网站之观点或意见,仅供用户参考和借鉴,最终以开发商实际公式为准。商品房预售须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用户在购房时需慎重查验开发商的证件信息。本页面所提到的房屋面积如无特别标示,均指建筑面积。

楼盘点评

    暂无评论, 您可以发起评论
    jmleju2 加入城市买房砍价群。实时讨论购房热点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