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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物业小区共有收益属业主共有!
来源:乐居买房2021-11-01 09:10:19

 乐居买房讯 为维护业主合法权益,规范物业管理区域共有收益管理,《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规范物业管理区域共有收益管理的通知》自2021年11月15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11月14日。《通知》从设施经营、收益的使用、管理、移交等四个方面,明确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责任。

  《通知》还制定了《江门市物业小区共有收益补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工作指引》,鼓励将共有收益补充作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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