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门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名义增长10.1%,两年平均增长7.1%。
国家统计局江门调查队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数据显示,2021年江门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068元,同比名义增长(以下如无特别说明,均为同比名义增速)10.1%,比全省平均水平高0.4个百分点,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8%;两年平均增长(是指以2019年为基期,采用几何平均的方法计算的增速,主要目的是平滑2020年的疫情影响)7.1%,低于全省平均水平0.3个百分点。
分城乡看,2021年江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622元,同比增长9.3%,比全省平均水平高0.2个百分点,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1个百分点;以2019年为基期,两年平均增长6.3%,低于全省平均水平0.5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376元,同比增长10.6%,比全省平均水平低0.1个百分点,比全国平均水平高0.1个百分点;以2019年为基期,两年平均增长8.4%,低于全省平均水平0.5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比由2020年的1.89:1进一步缩小至1.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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